關于申報吉林省第十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暨吉林省社科聯第五屆優秀成果獎的通知
提交部門:社科處 提交時間:2014-2-19 16: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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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社科字〔2014〕16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近日,吉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審委員會啟動了吉林省第十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暨吉林省社科聯第五屆優秀成果獎的評獎工作,現将我校申報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報範圍
1.申報參評的成果分著作和論文兩大類:著作類包括專著、編著、譯著、普及讀物、古籍整理、教科書、工具書、志書等;論文類包括學術論文、調研報告、咨詢報告等。
2.申報參評的成果須是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公開出版、發表的。未公開發表,但對實際工作有重要指導作用,并得到各級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有關部門采納,産生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調研報告、咨詢報告等,也可參評。
3.發表在報紙上的成果字數不得少于2000字;發表在刊物上的成果字數不得少于4000字。
二、申報規則
1.本屆評獎是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和省社科聯獎兩獎評審同時進行,一項成果申報即獲兩獎參評資格。
2.每位作者最多可申報2項。其中可申報1項個人獨立完成的成果和1項與他人合作完成的集體成果(非第一作者)。也可同時申報2項與他人合作的集體成果,但一人不能同時申報2項個人獨立的成果。
3.合作成果由主編或主筆申報。隻有一位主編的成果,主編去世或調離我省,可由第一副主編申報。已故作者成果,可通過原單位由作者繼承人代為申報。
4.成果以單位或“課題組”署名的,應以署名單位或“課題組”申報。如以個人名義申報,須是成果主要參與者(主編、第一作者、項目主持人等),并須持有經署名單位和參與者同意的書面證明材料。
5.如成果屬多卷本或系列叢書,可整體申報(以最後一本出版時間為準);如獨立成冊,也可單冊申報。如多卷本或叢書中的一本已獲省部級以上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則不能再整體申報。論文集不能整體申報或作為著作申報,但其中每篇文章可作為論文申報。
6.已獲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獎勵的成果,不得申報。
7.為加強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普及,推動社科成果轉化,本屆評獎将對科普成果給予傾斜。
8.凡發現參評成果或獲獎成果有弄虛作假或剽竊行為者,取消參評資格,撤銷獎勵,追回獎金和證書;情節嚴重者,予以通報批評。
三、獎勵辦法
1.省社科優秀成果獎設著作類、論文(包括咨詢成果)類,每類設一、二、三等獎。獲獎成果由吉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審委員會頒發證書和獎金。
2.省社科聯優秀成果獎設著作類、論文(包括咨詢成果)類,每類不設獎勵等級。獲省社科聯優秀成果獎的成果由省社科聯頒發證書,不發獎金。
3.每項獲獎成果隻發一份證書。多人合作成果,證書隻發給代表該項成果的申報者。
四、申報材料
1.申報者填寫《吉林省第十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暨吉林省社科聯第五屆優秀成果獎申報表》(附件1)并報送打印件一式3份,同時報送電子文檔。《申報表》中“單位意見”欄由申報者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申報著作類獎須提交成果原件2份,隐去作者單位和姓名的成果複印件、内容提要(1500字左右)及有關佐證材料各1份;申報論文類獎須提交成果原件1份,隐去作者單位和姓名的成果複印件(封面、目錄、版權頁、正文)、内容提要(500字左右)及有關佐證材料各1份。
3.申報材料裝訂方式:《申報表》、成果複印件、内容提要及有關佐證材料分别左側裝訂。
4.申報單位須填寫并報送《吉林省第十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暨吉林省社科聯第五屆優秀成果獎一覽表》(附件2)打印件1份,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5.申報者将需要提交的所有申報材料裝入紙質檔案袋并在檔案袋封面粘貼填寫完整的“申報材料清單”(附件3)。
6.無論申報者是否獲獎,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五、評審費用
申報成果需交納評審費。論文類每項100元,著作類每項200元。
六、申報時間
請各單位務必于3月17日前将所有申報材料及評審費送交社會科學處,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于曉海
聯系電話:85167056
電子信箱:xiaohaiyu@jlu.edu.cn
附件:1.申報表
2.一覽表
3.申報材料清單
社會科學處
2014年2月19日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