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基金辦公室《關于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015年度申報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規劃通字[2014]11号)要求,現将我校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大、十八屆四中全會、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以及省委《關于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吉發[2004]20号)。
二、基本原則
側重實際應用研究,突出對策性、決策性問題研究,适度布局基礎研究,加強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布局研究,繼續扶持青年學者。
三、立項種類及選題要求
1. 立項種類。2015年度省社科基金立項種類分為重點項目、博士扶持項目、馬工程專項、研究基地項目、“兩個研究中心”專項五類。
2. 重點項目的選題,要緊密圍繞十八大、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以及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緊密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和省委省政府科學決策需要,着重選擇重大理論、重大現實、重大實踐前沿問題的論證申報。申報人可按照上述選題原則進行自主拟題自願申報。
3. 博士扶持項目的選題,要堅持理論創新,側重理論聯系實際,緊密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在社會生産、生活、科研和教學等前沿領域中提煉研究選題。倡導和側重支持選題研究成果具有針對性轉化目标的實際應用研究,決策咨詢類研究。倡導“四個一緻”的選題思路,即:選題與省社科基金年度立項原則要求相一緻;選題與申報人的教學、科研方向相一緻;選題與所指導的研究生培養方向相一緻;選題與申報人已有科研成果積累相一緻。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人依據選題原則要求進行自拟選題自願申報。
4. 研究基地項目為經批準運行中的吉林省社會科學重點領域研究基地年度滾動項目。有空餘滾動項目名額的研究基地,可由研究基地負責人按照1:1的比例自主确定選題及申報人進行論證申報。申報材料由專家評審确定立項。未被通過評審的名額推遲下一年度重新申報。
5. 馬工程專項、“兩個研究中心”專項的申報立項工作另發《通知》。
四、立項數量及資助經費
1. 重點項目立項數量控制在15項以内,每項平均資助3.5萬元;
2. 博士扶持項目立項數量控制在50項以内,每項平均資助1萬元。
五、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報課題的最終成果形式分為三類:系列化論文、研究報告和著作類。
基礎研究以系列化論文或著作類為主。系列化論文要求課題負責人及課題組成員在公開刊物上發表課題研究内容論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為2年以上。著作類成果要求15萬字以上,研究期限一般為3年左右。
研究報告嚴格限定在應用對策類選題的最終成果形式上使用。基礎類研究原則上不得選擇研究報告作為最終成果形式,應以選擇系列化論文為主。研究報告需完成3萬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為1年半左右。
研究期限可根據選題的科研工作量自主選擇填報,但經審批立項後不得随意改動,原則上必須按原計劃完成,否則按《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處理,申報人需謹慎填寫。
被批準立項後,課題研究過程中的相關工作,按照《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進行日常管理。
六、申報要求
1. 申報人應為我校在編在崗教師。在上述立項種類中隻限選擇一類、一個選題進行申報。國家和省社科基金項目可同時兼報,但不能同時兼得立項。
2. 正在承擔國家或省社科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報,課題組成員不限。
3. 博士扶持項目的申報人,應為在讀博士生或具有博士學位,其中已經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者不能申報。
七、申報辦法及申報時間
1. 申報人填寫2015年1月重新修訂的2015年度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書》(附件2)一式3份,《活頁》(附件3)一式6份。申報人要嚴格按照《申報書》中的“填表說明”進行如實操作,不得使用舊版本《申報書》及《活頁》,違者按作廢材料處理。
2. 請各單位科研秘書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本單位《申報書》、《活頁》、申報一覽表(附件4)及電子版報送社科處。個人申報及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聯系人:彭晶
聯系電話:85155451
E-mail: pengjing@jlu.edu.cn
附件:1. 吉林省社會科學研究“十二五”規劃學科分類
2. 2015年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書》
3. 2015年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活頁》
4. 2015年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一覽表
社會科學處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