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吉林省青年科技獎實施辦法》規定,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财政廳、省科學技術協會決定開展2014年吉林省青年科技獎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吉林省青年科技獎設置三個獎項:
(一)吉林省青年科技獎創新團隊獎。授予團隊數不超過1個,獎金20萬元。
(二)吉林省青年科技獎特别獎。授予人數不超過3名,獎金10萬元。
(三)吉林省青年科技獎。授予人數不超過30名,獎金3萬元。
二、申報條件
(一)在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工程技術以及相關科學領域從事科技研究與開發、普及與推廣工作,取得突出成績的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生産者。不包括主要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69年1月1日以後出生)。
符合年齡條件的吉林省青年科技獎往屆獲獎者,獲獎後在科技研究與開發、普及與推廣工作中取得了新的突出成績的,可再次申報。
(二)吉林省青年科技獎創新團隊獎候選團隊須符合下列條件:
1、團隊各成員具有相對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學問題,或共同承擔一項或多項國家或省重大技術研發項目和企業技術升級工作,在長期合作基礎上自然形成的研究整體(10人左右)。
2、團隊的學術或技術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有明顯優勢,學術研究取得突出業績,或促進了企業自主創新、技術成果升級,科研成果轉化取得明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團隊的學術或技術帶頭人具有較高的學術或技術造詣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在團隊中有較強的凝聚作用。
3、團隊一般應有3-5名研究骨幹,應具有合理的專業結構和年齡結構,勇于探索,敢于創新,有團結協作精神。
4、獲得國家級科學技術獎勵的項目不少于1項,團隊帶頭人為前3名完成人;或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一等獎的項目不少于1項,團隊帶頭人為第1完成人;或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二等獎的項目不少于2項,團隊帶頭人為第1完成人。
(三)吉林省青年科技獎特别獎候選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方面取得重要進展,學術水平國内領先,并接近國際先進水平,為學術界所公認和廣泛引用,推動了本學科或相關學科的發展,或者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
2、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産業化方面取得重要進展,技術經濟指标達到了國内同類技術的領先水平,積極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實現産業化,産生了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對行業技術進步和産業結構優化升級有重大作用的。
3、獲得國家級科學技術獎勵的項目不少于1項,被推薦人為前5名完成人;或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一等獎的項目不少于1項,被推薦人為前3名完成人;或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二等獎的項目不少于2項,被推薦人為前3名完成人。
(四)吉林省青年科技獎候選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方面取得進展,學術水平國内先進,為學術界所公認和引用,推動了本學科或其分支學科的發展,或者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有較大影響的。
2、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産業化方面取得進展,技術經濟指标達到了國内同類技術的先進水平,積極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實現産業化,産生了明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對行業技術進步和産業結構優化升級有較大作用的。
3、獲得國家級科學技術獎勵的項目不少于1項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二等獎以上的項目不少于2項,被推薦人為前5名完成人;或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三等獎以上的項目不少于3項,被推薦人為前5名完成人。
三、材料要求
1、請按推薦書的要求填寫材料一式一份,于2014年7月10日17時前報送南區行政樓720-2室)。
2、被推薦人事迹材料1份。重點對被推薦人的思想政治覺悟、科研能力、主要成績和科學道德作出表述(1500字左右)。
3、附件材料(按下列順序裝訂成冊):
(1)目錄。
(2)被推薦人公開發表的有代表性的成果、論文和著作。成果、論文為複印件,著作為封面及目錄的複印件。論文應注明發表的刊物名稱、時間、刊期等。
(3)被推薦人研究成果被引用和評價情況相關内容的複印件(注明出處)。
(4)被推薦人研究成果技術應用證明材料。應用後取得經濟效益的,應以主要生産單位财務部門核準的數額為基本依據,附主要的旁證材料,如完成單位财務部門核準出具的财務證明、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務證明等。
(5)被推薦人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證書複印件。
(6)被推薦人獲得省(部)級以上學術榮譽稱号證書複印件。
(7)被推薦人獲得專利證書複印件。
(8)與被推薦人學術水平及業績貢獻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申報注意事項
1、被推薦人的業績,應以2009年1月至2014年6月間在國内取得的為主,包括公開發表的論文、專著,獲得的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獲得的授權發明專利,獲得的學術榮譽,技術應用産生的經濟效益等。
2、涉密推薦材料要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查,提交保密審查證明,并以光盤形式報送,不得上網提交。
3、申報人存在知識産權以及有關完成人員等方面争議的,不得推薦。
4、所有推薦、證明材料均須加蓋基層工作單位和推薦單位公章,無公章的視為無效材料。
5、非學術性報紙刊物的有關報道不作為證明材料。
6、申報者隻能通過一個推薦渠道申報,不得通過多個渠道重複申報。
五、聯系方式
校内聯系人:代華 穆麗文 張麗華
聯系電話:85168632 85168105
省科協聯系人:胡國春
電話:0431-85682272,85261318
附件1: 2014年吉林省青年科技獎創新團隊獎推薦表
附件2:2014年吉林省青年科技獎推薦表
附件3:吉林省青年科技獎實施辦法
科技處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