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部門:社科處 提交時間:2014-6-26 15:37:21 字号:大 中 小
校社科字2014[57]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 2014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已經啟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宗旨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主要類别之一,旨在鼓勵廣大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潛心治學,紮實研究,多出優秀成果,進一步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中的示範引導作用。
二、資助對象及資助強度
1.資助對象。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的優秀學術成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資助少量學術價值較高的資料彙編和學術含量較高的工具書等。
2.資助強度。
2014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資助強度與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大緻相當,一般為20萬元。申請人根據此資助強度及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的資助金額。
三、申報範圍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範圍為國家社科基金全部26個學科,包括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涉密成果除外)三個單列學科。
四、申報條件
申請人須按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暫行)》(附件1)的有關規定進行申報。具體申報條件如下:
1.申請人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鼓勵退休科研人員申報。
2.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成果須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60%),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學術專著或學術資料彙編、工具書等。少數民族文字成果須同時附規範漢字稿。
3.申報成果須政治方向正确,學術上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目前先進水平。
4.申報成果須由三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指定的出版社(附件6)書面推薦,推薦者須承擔相應信譽責任。已簽訂出版合同的成果須通過相關出版社推薦申報。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專家推薦。
5.同一申請人一次隻能申報一項成果。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成果不屬于基礎研究類學術專著,包括: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應用性研究成果,論文及論文集、研究報告、教材、軟件,譯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通過後不滿2年,或雖滿2年但未作較大修改(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後研究報告為基礎的成果申報後期資助項目,須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并附詳細修改說明);
(4)成果存在知識産權争議;
(5)推薦意見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複10%以上;
(7)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含子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的成果;
(8)同期申請了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和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及其子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立項名單公布後,獲知未立項者除外);
(9)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各類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尚未結項(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須附相關證明);
(10)不同意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安排出版;
(11)成果距上次申請未立項不足一年。
五、出版要求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成果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組織出版。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鑒定結項之前,申請人不得擅自出版,違規者将中止申請或撤項,并通報批評。
六、申報辦法
通過同行專家推薦或出版社推薦,由個人申報。具體程序如下:
1.申請人請根據不同的推薦申報方式下載相應的《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附件2、3,以下簡稱《申請書》),參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附件4),用計算機填寫一式4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
2.準備申報材料。包括:(1)《申請書》4份;(2)《成果介紹》活頁一式9份;(3)申報成果5套(申報書稿字數在80萬字以上的,同時報送5套書稿和6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文獻)。書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并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4)電子光盤,須包含申請書、書稿、成果概要、附件、申報信息彙總表等所有申報數據,光盤上請标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及學科分類。
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的項目申報,分别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全國藝術科學規劃辦和全軍社科規劃辦受理。
申報材料一經報送,一律不再退回。
3.請各單位科研秘書仔細審查上述申報材料,彙總完全後連同填寫好的《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彙總表》(附件7、8,以下簡稱《彙總表》)于8月29日統一報送至社會科學處。其中《申請書》、《成果介紹》活頁和《彙總表》均須報送電子版。
七、其他要求
為保證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評審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特提出以下要求:
1.申請人須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并保證不存在知識産權争議;推薦人要如實填寫推薦意見,并承擔相應的信譽責任。凡在申請和推薦時弄虛作假的,申報成果存在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3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申請人和推薦人5年内不得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凡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和評審中發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除按規定進行處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2.申請人所在單位科研秘書要加強審核,确保申報材料内容真實、符合要求,申請人具備申報條件,并承擔相應管理責任。
3.請參考《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問答》(附件5),進一步提高項目申報質量。
聯系人:樸素 于曉海
聯系電話:85167056
電子郵箱:piaosu@jlu.edu.cn
附件:
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暫行)》
2.《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用于同行專家推薦申報)
3.《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用于出版社推薦申報)
4.《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代碼表》
5.《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問答》
6. 目前暫定的推薦申報出版社名單
7.《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彙總表》(同行專家推薦申報彙總表)
8.《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彙總表》(出版社推薦申報彙總表)
社會科學處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