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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關于開展2013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3-11-07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和《關于下達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助學金名額及預算的通知》教财司預函﹝2013﹞108号文件要求,按照全國學生資助中心中央部屬高校學生資助工作業務培訓會和我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2012年度評審總結會議精神,我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辦公室修訂了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并就2013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獎勵标準及名額

    博士生國家獎學金每生3萬元,共評選274人;碩士生國家獎學金每生2萬元,共評選429人。

    二、參評對象

    凡檔案轉入我校的在基礎學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

    直博生和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後,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

    三、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注重全面發展,綜合素質優秀,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對于高年級研究生,綜合評價研究生在課業成績、科學研究、科技創新、學術競賽、文化交流、德育素質、社會實踐、公益服務等各方面表現。對學術型研究生,評審标準應偏重其科研能力,必須具有與本專業相關的科研成果;對專業學位研究生,評審标準應偏重其專業實踐能力,必須具有與本專業相關的科研成果或應用成果(成果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30日)。

    四、評審程序

    (一)名額分配

    1.碩士研究生

    89名作為直博生獲獎名額專項指标使用,其餘340名按照具備參評資格的碩士研究生人數進行分配。

    2.博士研究生

    29名作為近3年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提名獎勵指标使用,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每篇獎勵2名,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提名每篇獎勵1名,其餘245名按照具備參評資格的博士研究生人數進行分配。

    具體獲獎名額分配計劃詳見附件1。

    (二)培養單位評審準備階段(11月1日-6日)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須根據《吉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暫行)》(見附件2)文件要求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的制定、申請組織、初步評審工作。各培養單位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評審委員會名單須報校研究生管理處備案,并在本單位範圍内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三)個人申請階段(11月6日-8日)

    由研究生本人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3),向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其中《審批表》中“基層單位”填寫申請人所在院(所)全稱,“攻讀學位”填寫碩士或博士,“學制”欄碩博連讀和本科直博研究生填寫“五年制”,“申請理由”從課業成績、科學研究、科技創新、學術競賽、文化交流、德育素質、社會實踐、公益服務等各方面進行闡述,“推薦意見”由申請人導師填寫,“基層單位意見”由所在院(所)填寫,“培養單位意見”由學校填寫;正反面打印,限1頁A4紙;不得調整表格格式和大小。另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或選擇使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人信息登記表》(見附件4與附件5),

    對于因科研或實習等不在校的,可由培養單位推薦申請。

    (四)培養單位初評階段(11月8日-15日)

    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對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進行初評。初評推薦人選名單和評審材料應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無異議後,于11月20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相關評審材料一并報送至研究生管理處。具體包括:《審批表》、《2013年度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彙總表》(見附件6)、《2013年度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彙總表》(見附件7),其中“培養單位”和“報送單位”填寫培養單位全稱,基層單位填寫申請人所在院(所)全稱,需按照學号從小到大進行排序。《吉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報告》(見附件8),參與評審的全部評委均需手寫簽名。

    (五)名額二次分配階段(11月10日-15日)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堅持“擇優”原則,對學術型研究生,必須具有與本專業相關的科研成果;對專業學位研究生,必須具有與本專業相關的科研成果或應用成果。确因達不到評審條件無法完成學校下撥計劃的培養單位,請及時上報研究生管理處。研究生管理處将面向全校發布通知,采用學院申報制,對已下撥但未使用的獲獎名額重新進行二次分配。

    (六)二次分配名額評審階段(11月15日-22日)

    獲得二次名額分配的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對新下撥的國家獎學金獲獎名額進行組織評審,并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七)學校公示階段(11月25日-29日)

    學校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對初評結果審核确定後,在全校範圍内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

    (八)申訴處理

    如果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階段向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仍有異議可向學校評審工作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九)表彰獎勵

    公示結束後,學校将按标準将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研究生,并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四、報送文件要求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需在11月20日(星期三)前報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管理處:

    1.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評委名單、評審細則、評審工作報告紙版;

    2.博士獲獎彙總表、碩士獲獎彙總表紙版,word電子版;

    3.申請審批表紙版,pdf電子版,電子版文件以學生姓名命名。

    報送要求:

    1.紙質版本需簽名的部分必須手寫簽字,不允許使用印章。

    2.在應加蓋培養單位公章的地方需加蓋學院公章。《**院(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需加蓋學院騎縫公章。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有效手段。各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精心組織,切實做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的各項工作。

    2.各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實行評委負責制,做到評審工作透明與實名,不允許匿名投票,評委讨論需有會議記錄,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格規範評審程序,嚴格審核成果材料,杜絕弄虛作假。确因達不到評審條件不能用完名額,剩餘名額将進行再分配。

    3.各培養單位應充分發揮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對研究生的激勵作用,宣傳獲獎研究生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激發廣大研究生勤奮學習、專心科研、積極進取、全面發展的熱情。

    聯系人:王天立  王微

    聯系電話:85166010

    電子郵箱:wangwei2010@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學2013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計劃

    2.吉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暫行)

    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4.吉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人信息登記表(社會科學)

    5.吉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人信息登記表(自然科學)

    6.2013年度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彙總表

    7.2013年度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彙總表

    8.吉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報告

                                                                         研究生管理處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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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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