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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19年度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外譯計劃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9-04-24

校内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吉林大學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行動計劃(2011-2020)》,加快世界一流大學與一流學科建設,增強我校哲學社會科學學術研究的國際影響力和國際話語權,将代表我校科研實力的學術精品以外文形式在國外權威出版機構出版并進入國外主流發行傳播渠道,學校現開展2019年度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外譯計劃(以下簡稱“外譯計劃”)申報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範圍

外譯計劃資助我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特别是入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和獲得高層次科研獎勵的著作類成果的對外譯介。

二、基本要求

1.外譯計劃實行主持人負責制,項目成果内容必須堅持正确導向,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體現較高學術水準,适合推向世界。

2.本年度外譯計劃資助文版以英文為主,其他文版也可資助。翻譯既要保證忠實于原著,又要符合國外受衆的語言習慣。

3.原著成果原則上應為20-30萬字,篇幅超過30萬字的要進行适當壓縮和改寫。

三、申報要求

1.申請資格

1)我校具備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有翻譯著作所屬研究領域學術背景且在官方語言為翻譯對象語種國家1年以上學習工作經曆的科研人員均可申請。

2)申請人申請前須妥善處理好所翻譯著作的版權相關事宜。申請人不是所翻譯原著的著作權人,須獲得相應著作權人的授權證明;出版社享有翻譯權的,須獲得相應出版社的授權證明。授權證明需要附在申請材料中。本次申報過程中,申報成果同一語種的外譯版權隻能授權一次。

3)已立項的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成果不能申請。往年已申報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但未獲立項的,經申請人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推薦後可以申報(需附推薦理由)。

2.申請材料

1)申請者需填寫并提交《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外譯計劃申請書》、《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外譯計劃申報信息彙總表》各1份。

2)申請者需提供譯稿或翻譯樣章(須為5000-10000字核心章節)、原著著作權人授權證明各1份。另外,也可附反映原著學術水平及其影響的相關材料。

五、資助經費

每項計劃資助标準暫定為5-10萬元。

六、項目管理

外譯計劃研究成果須申報“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獲準立項的本計劃可辦理結項;未進入“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立項範圍的,成果經鑒定後須以外文或中外文對照形式由國外權威出版機構單獨出版或中外出版機構聯合出版,并進入國外主流發行傳播渠道。

請各單位認真審核,确保申報材料内容真實、符合要求,522日前将申報材料報送社會科學處。

 

聯系人:于曉海

聯系電話:85167056

電子郵箱:xiaohaiyu@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外譯計劃申請書

2.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外譯計劃申報信息彙總表

 

                   社會科學處

                    201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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