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十分”關愛基金會從2008年起在我校設立南航“十分”關愛勵學金。根據雙方協議内容,南航“十分”關愛勵學金分勵學金和特别勵學金兩種,現将具體評選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一)勵學金評選條件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思想端正、努力勤奮、生活儉樸、品學兼優;
3.家庭經濟困難,必須是今年學校确認的經濟關注對象。
(二)特别勵學金評選條件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思想端正、努力勤奮、生活儉樸;
3.學年内家庭遭受重大突發經濟困難或本人遭受重大疾病。
二、獎勵金額及人數
(一)勵學金獎勵金額及人數
1.獎勵金額:每人2000元;
2.獎勵人數:每年85-90人,名額分配按照吉林大學各學院關注對象所占全校關注對象人數比例進行分配,詳見附件1。
(二)特别勵學金獎勵金額及人數
1.獎勵金額:每人5000元;
2.獎勵人數:每年4-6人,各學院根據學生情況進行推薦。
三、評選程序
1.符合條件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吉林大學南航“十分”關愛勵學金申請表》(附件2)或《吉林大學南航“十分”關愛特别勵學金申請表》(附件3)
2.各學院對申報學生進行評審,按推薦比例推薦候選學生,并由主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審核簽字,同時要在學院範圍内對推薦學生予以公示。
3.學校對學院推薦的候選學生進行評定,最終獲獎學生名單通過校内網公示。
四、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項
1.學生申報需填寫《吉林大學南航“十分”關愛勵學金申請表》(附件二)或《吉林大學南航“十分”關愛特别勵學金申請表》(附件三),一式兩份,電腦打印,“院系推薦意見”處需由學生所在年級輔導員及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2.申報勵學金需提交貧困證明複印件(貧困證明需加蓋學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公章),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複印件(需加蓋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公章);
3.申報特别勵學金的學院需出具學生的情況說明,由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請各學院按要求認真推薦候選人(名額見附件),并于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4點前将候選人材料(以學院為單位)報送至學生工作部學生事務管理辦公室(中心校區田家炳B座201)。
聯 系 人:姚程
聯系電話:85168010
學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21日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