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按照我校與海王英特龍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簽訂助學金捐贈協議的相關要求,現将2014年度“吉林大學經濟困難學生勵學金”評選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 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學生;
2. 熱愛祖國、品行端正、認真學習、遵紀守法;
3. 我校經濟關注對象,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簡樸;
4. 學習成績優秀。
二、資助等級、人數及金額标準
一等:10人,每人6000元;
二等:10人,每人4000元。
三、推薦人數
每學院推薦符合條件學生人數1名。
四、評選程序
1. 符合條件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吉林大學經濟困難學生勵學金申請表》(見附件)。
2. 各學院對申報學生進行評審,按推薦比例推薦候選學生,并由主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審核簽字,同時要在學院範圍内對推薦學生予以公示。
3. 學校對學院推薦的候選學生進行評定,最終獲獎學生名單通過校内網公示。
4. 社會助學金之間不可兼得。
五、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項
1. 學生申報助學金需填寫《吉林大學經濟困難學生勵學金申請表》(見附件),一式兩份,“學院推薦意見”處需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2. 貧困證明複印件(貧困證明需加蓋學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公章)。
請各學院按要求認真推薦,并于1月13日(星期二)下午4點前将推薦人材料(以學院為單位)報送至學生工作部學生事務管理辦公室(中心校區田家炳B座201)。
聯 系 人:黃春月
聯系電話:85168010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