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組織起草學院行政工作計劃、總結、報告、決議,發布通報、通知。
二、負責黨政聯席會議、院長辦公會議及其它行政會議的會務工作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三、負責院印、院長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開具對外介紹信。負責各類文件的收發、登記、保管、歸檔工作。
四、負責接待上級領導或兄弟單位的行政領導來院檢查、訪問交流、參觀等,接納受理群衆的來信來訪。
五、負責治安、防火、安全保衛工作,組織安排節假日的值班。
六、負責具體承辦人事、工資、計劃生育等事宜。
七、負責學院後勤事宜的溝通協調、監督檢查和反饋工作。
八、負責全院各類經費卡的借用、記賬和行政辦公經費的管理工作。
九、做好學院公務用車管理。
十、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