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學生冬季冰上課的正常進行,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冰場工作人員職責:
(一)冰場工作人員:主要負責澆冰場,清掃冰上冰雪、渣子及積雪。
(二)發冰鞋人員:負責按時分發冰鞋。要标明鞋号、編碼,以便按号發鞋,下課後負責把鞋收回。負責清除鞋面的灰塵及冰雪渣,及時将損壞的冰鞋轉給修鞋人員。定期打鞋油,力争10天打一遍油。
(三)修冰鞋人員:負責修理冰刀鞋,擰緊冰刀和鞋上螺絲,發現鞋刀損壞時及時修理,保證冰刀鞋完好。
(四)磨冰刀人員:負責冰刀鞋的磨刀,規定每三天磨刀一次,如發現冰刀彎、折、斷的情況,能修理的要及時修理,不能修理的要提出調換。
二、冰場的使用時間和冰面質量要求
(一)冰場一般在上課前10天開始準備。冰場的使用時間,按照教學計劃執行。
(二)冰場的質量标準為長100×寬70米,厚度為8厘米,冰面光潔如鏡,平整且無裂縫,無疙瘩,無積雪,無灰塵,無清溝。冰場每天澆一次,在早8:30時前澆好;每天清掃一次,在下午4:30時之後清掃冰場。當天下雪在5厘米以下時要清掃完畢,10厘米左右的中雪,要求在第二天上課前清掃完畢。由于清掃積雪,當天早晨可不澆冰場,積雪在15厘米以上雪又不停時,要求在上課前清掃出冰道,待下課後再繼續清掃,當日晚上清掃完畢。
2013年10月31日